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一.简介
1.设备调试人员应首先打开进水阀.出水阀,启动设备进水,提高水泵,将调理池的污水输送到埋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2.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初始应用和调试,当水位达到设备的一半高度时,停止水泵进水,打开风机进水阀,打开风机,慢慢打开风机出风阀,在接触氧气池中曝气48小时后,启动进水提升水泵,将污水加入设备的四分之三,然后在池中曝气24小时。

3.工作人员应用手触摸调味料是否有粘性感,调查水微生物的生长状况,直到生物膜生长,然后将污水连续输送到埋地综合污水处理设备,水量应逐渐增加到设计水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综合设备工艺
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4.及时调查水中微生物的生长状况,及时控制进水量进行调整。
5.要调查二沉池的水流状态,出水堰的集水必须均匀。通常需要每24小时排泥一次。排泥时,打开排泥电磁阀,采用气提法将二沉池内的污泥提升到污泥池。
6.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应根据需要在消毒池中加入消毒剂。来自第二个沉淀池的水通过消毒剂加药罐部分溶解,达到消毒目的。处理后的水在清水箱中停留约0.5小时,达到排放要求,可接受水体排放。
7.埋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调试正常运行后,系统可进入主动运行,现场泵送水泵.风机的操作切换处于主动运行状态。
二.基本原则
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1.一体化设备的选择应因地制宜.技术可行.经济合理.便于管理的原则。
2.一体化设备的选择应符合排水和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的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如初步设计。
3.箱体(罐体)一体化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不得少于20年。
4.一体化设备供应商应负责设备(含配套设备)的质量和售后服务。
5.综合设备供应商应提供污水处理工艺计算书,便于污水处理厂(站)设计单位审核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参数。附件可参考污水处理工艺计算表格式。
6.污水处理厂(站)设计单位应审核一体化设备的污水处理工艺计算书,并承担设计责任。
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7.集成设备应优先考虑成熟可靠的工艺和产品。在采购集成设备时,供应商应提供至少三个连续运行一年以上的成功项目业绩,并提供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进出水水质检测报告。当集成设备采用新工艺时,供应商应提供试验试验报告.生产性实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由第三方当局组织论证,出具可行的结论报告。

8.批量采购同品牌综合设备时,建议在县城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安装一台进行试验,稳定运行不少于30天,确定出水水质.在正式供货安装前,运营成本等指标均符合采购要求。
9.一体化设备应配备完善的自动控制系统,实现自动运行。
1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综合比较设备整个生命周期的技术经济指标,确定一体化设备的选择。
11.供应商应对集成设备的专利技术使用权负责,确保销售的集成设备无专利纠纷。